紫阳人社区's Archiver

wd 发表于 2008-6-10 21:45

旬阳县法院一张罚单五个亿

[align=center] 2008年06月10日08:36   三秦都市报[/align]
[align=center][attach]62984[/attach][/align][align=center]旬阳法院张贴的公告[/align]
[size=4]本报安康讯 (记者 蔡建国) [/size]
[size=4]读者反映,在旬阳法院门口的公告栏,有一张旬阳法院的公告,对一个网吧罚款五亿元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。 [/size]
[size=4][/size]
[size=4]6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旬阳法院门口,在公告栏里看到一份5月22日的一个公告落款有旬阳法院的公章。公告是法院执行旬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一个网吧的行政处罚。公告称:本院执行的旬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你行政处罚一案。因你下落不明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,向你公告送达本院(2008)旬执字第246号执行通知书。执行通知书载明: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;(1)缴纳罚款50000万元;(2)非诉审查费50元;(3)执行费700元。逾期不履行,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,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直至执行完毕。[/size]
[size=4] [/size]
[size=4]现场的一位张先生对记者说,法院是行使法律权力的机关,法院的公告是一个法律文书,是极其严肃的不是儿戏。向老百姓张贴后,那被执行的到底是5亿元罚款还是五万元罚款?法院犯这种错误是很荒唐的很低级的。 [/size]

[size=4]昨日上午,记者联系旬阳法院,询问这个处罚数字到底是不是五亿元?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很吃惊,表示还不知道此事,需要查阅案卷,并要求把照片发过去核实。一小时后旬阳法院执行局的一位副局长来电话说,罚款的数字是 5万元,多打了一个“万”字是笔误。 [/size]

穆萨 发表于 2008-6-10 23:19

幸亏弄错的的是钱 !枪毙老就求了:L :L

飞奔的蚂蚁 发表于 2008-6-10 23:23

这类公告岂出现笔误!:L :L :L

伕左-婦右 发表于 2008-6-10 23:41

汗...这个就是行政部门 ...叔佩服.,文化在那?

海豚 发表于 2008-6-11 00:01

汗...这个就是行政部门 .

穷人 发表于 2008-6-11 00:14

  晕,简直是晕!!!!

伊紫天空 发表于 2008-6-11 03:00

多一分谅解啊
  不管什么单位
  打字的人 都跟我们一样
   是个正常人   
  正常人就有出错的时候!!

飞的更高 发表于 2008-6-11 10:14

:xs

中沙映月 发表于 2008-6-11 10:21

我觉得法律文书是很严肃的,打字员应该好好校对一下,这种错误是不能犯的!

爱情泡沫 发表于 2008-6-11 10:29

:L 饿的神呀!

爱情泡沫 发表于 2008-6-11 10:29

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;P :L

学会放弃 发表于 2008-6-11 13:43

么哈人哟

愤怒的佐罗 发表于 2008-6-12 21:46

:@

紫府路上 发表于 2008-6-14 16:00

哈哈,可能心里想的就是罚5亿吧

桥头人家 发表于 2008-6-14 20:32

蛤死人:L

逍遥公子 发表于 2008-6-14 20:48

马虎

温柔兔子 发表于 2008-6-15 11:56

我觉得法律文书是很严肃的,打字员应该好好校对一下,这种错误是不能犯的!

shen980201 发表于 2008-6-15 17:35

政府部门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吗、??

错爱一生 发表于 2008-6-15 22:13

任何人都有出错的时候,只是该处罚的还是应该处罚。不然就会有其他的人也犯类似的错误。

jzq 发表于 2008-6-15 23:25

法院的法律文书岂能这样不严肃??是不能原谅的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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