旬阳县法院一张罚单五个亿
[align=center] 2008年06月10日08:36 三秦都市报[/align][align=center][attach]62984[/attach][/align][align=center]旬阳法院张贴的公告[/align]
[size=4]本报安康讯 (记者 蔡建国) [/size]
[size=4]读者反映,在旬阳法院门口的公告栏,有一张旬阳法院的公告,对一个网吧罚款五亿元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。 [/siz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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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ize=4]6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旬阳法院门口,在公告栏里看到一份5月22日的一个公告落款有旬阳法院的公章。公告是法院执行旬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一个网吧的行政处罚。公告称:本院执行的旬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你行政处罚一案。因你下落不明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,向你公告送达本院(2008)旬执字第246号执行通知书。执行通知书载明: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;(1)缴纳罚款50000万元;(2)非诉审查费50元;(3)执行费700元。逾期不履行,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,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直至执行完毕。[/siz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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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ize=4]现场的一位张先生对记者说,法院是行使法律权力的机关,法院的公告是一个法律文书,是极其严肃的不是儿戏。向老百姓张贴后,那被执行的到底是5亿元罚款还是五万元罚款?法院犯这种错误是很荒唐的很低级的。 [/size]
[size=4]昨日上午,记者联系旬阳法院,询问这个处罚数字到底是不是五亿元?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很吃惊,表示还不知道此事,需要查阅案卷,并要求把照片发过去核实。一小时后旬阳法院执行局的一位副局长来电话说,罚款的数字是 5万元,多打了一个“万”字是笔误。 [/size] 幸亏弄错的的是钱 !枪毙老就求了:L :L 这类公告岂出现笔误!:L :L :L 汗...这个就是行政部门 ...叔佩服.,文化在那? 汗...这个就是行政部门 . 晕,简直是晕!!!! 多一分谅解啊
不管什么单位
打字的人 都跟我们一样
是个正常人
正常人就有出错的时候!! :xs 我觉得法律文书是很严肃的,打字员应该好好校对一下,这种错误是不能犯的! :L 饿的神呀! 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;P :L 么哈人哟 :@ 哈哈,可能心里想的就是罚5亿吧 蛤死人:L 马虎 我觉得法律文书是很严肃的,打字员应该好好校对一下,这种错误是不能犯的! 政府部门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吗、?? 任何人都有出错的时候,只是该处罚的还是应该处罚。不然就会有其他的人也犯类似的错误。 法院的法律文书岂能这样不严肃??是不能原谅的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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