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阳人社区's Archiver

╭★泛泛.。 发表于 2008-7-19 15:35

紫阳电力局VS紫阳居民 这钱到底谁来付?

今天去亲戚家看房子  房子 在 水电局后面   基本上  都装修到 差不多了    就是没有正式通电  我问 亲戚为什么 没有通电   亲戚说 在和 电力局 纠纷   说 这个居民楼 要安装一个 变压器   电力局 要每家用户 给 好像是  4千 元 钱 才能通上电。  我就有点 搞不懂了  请问一下大家   你们觉得应该谁来给这钱?  反正 目前 没有一家给钱  .  我认为 作为消费者嘛 你电力局有义务给居民通电  消费者 只需要 给个电费钱就可以了.

[[i] 本帖最后由 ╭★泛泛.。 于 2008-7-19 16:29 编辑 [/i]]

妹子 发表于 2008-7-19 16:43

这个是有规定的,按章办事!

wd 发表于 2008-7-19 16:47

电力局太不要脸,不但把负担转移到老百姓,而且还要从中捞一笔:@ :@ :@ :@ :@

[[i] 本帖最后由 wd 于 2008-7-19 16:48 编辑 [/i]]

水立方 发表于 2008-7-19 17:17

消协告他去!

水立方 发表于 2008-7-19 17:22

人不要脸、百事可为,狗不要脸、坐着咬人,电力局不要脸、等着要钱!

水立方 发表于 2008-7-19 17:25

电力局:你磨啥时候要各家各户交修电站的钱吧!不然你就停电。

blackmemory 发表于 2008-7-19 18:09

阿健 发表于 2008-7-19 18:15

根据有关法律,法规及有关电力营销条例,此项费用应该由开发商给,不应该用户给,开发商卖给住户房子应给住户立户。

家住汉江畔 发表于 2008-7-19 19:52

这个问题我说点儿



[[i] 本帖最后由 家住汉江畔 于 2008-7-19 19:54 编辑 [/i]]

浮草云荒 发表于 2008-7-19 20:22

你买房子  都没有通电通水还买  这些费用是开发商给的  其实也就是自己  电力局是一点义务都没有的  看来现在的“盲”挺多的  这事儿你告到天边  也不在理啊

浮草云荒 发表于 2008-7-19 20:24

[quote]原帖由 [i]水立方[/i] 于 2008-7-19 17:22 发表 [url=http://bbs.ziyangren.net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430778&ptid=58376][img]http://bbs.ziyangren.net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人不要脸、百事可为,狗不要脸、坐着咬人,电力局不要脸、等着要钱! [/quote]
水立方  水就是多啊  可惜是脑子

浮草云荒 发表于 2008-7-19 20:34

楼主   你上面的选项里没有一个是应该付款的,这费用应该是开发商 甚至包括你装电表 也应该找开发商  不然你还要多花5、6佰,也顺便提醒购房的朋友们   你购买的房子水、电都应该是开发商协调有关部门配备的

勇儿 发表于 2008-7-19 20:58

这个有点说不过去哦,

地主 发表于 2008-7-19 21:05

那你的意思就是说  电视机应该广播局买  我们付个收视费就可以了  电脑应该电信局买  我们交个上网费就可以了   手机肯定更不用说了:victory:

╭★泛泛.。 发表于 2008-7-19 21:18

[quote]原帖由 [i]浮草云荒[/i] 于 2008-7-19 20:34 发表 [url=http://bbs.ziyangren.net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430875&ptid=58376][img]http://bbs.ziyangren.net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楼主   你上面的选项里没有一个是应该付款的,这费用应该是开发商 甚至包括你装电表 也应该找开发商  不然你还要多花5、6佰,也顺便提醒购房的朋友们   你购买的房子水、电都应该是开发商协调有关部门配备的 [/quote]
好像和开发商没关系  因为 这个变压器 在 这个楼房之外   线路 都走好了  就只有  没装电表 没正式通电.   变压器的钱 是电力局问居民要 没问 开发商.  好像不再合同之内.

哥子 发表于 2008-7-19 21:22

找开发商才对

香草吧噗 发表于 2008-7-19 21:58

:qie: 我也不知道

喜欢所以我来 发表于 2008-7-19 22:33

伙计要不要把电视也配上;P

cctv1 发表于 2008-7-19 23:10

阿弥陀佛
退一步海阔天空
谁掏都一样
都是人民的钱

春江花月夜 发表于 2008-7-19 23:45

[size=4]该谁掏钱,应该这样看待:

        一、财产属性。
        财产属性的关键是所有权。所有权的概念是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的权利,即是否有完成的产权。变压器是谁的财产,决定了谁应该负担费用,也就是说决定由谁负担财产合法来源。
        对于变压器这个单一用途商品,基于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特殊性,决定了财产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属性,那就是专用性。是否专用,决定了专用人有负担财产取得费用的义务。
        从这个意义上看,楼主提及的变压器,估计是本楼盘自用、专用变压器,不是电力局电力公共运输线路设备,而是必要的、保障楼盘业主正常使用的、属于业主共有产权的楼盘配套设施,是全体业主具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。

        二、开发商的房屋成品度。
        开发商现在开发商品房,按规定必须保证一定的成品度。其中水电配套、简单装修,都是纳入建设规范的基建项目内容。在房屋验收的时候,水通、电通也是房屋验收的项目之一。这个水、电公用设施的到位,也是作为开发商提供的住宅建设标准,强制执行。
        开发商开发楼盘,是属于建设公共建筑,不是个人自建自住住宅建筑,购买者按照住宅的正常使用条件进行验收,并支付购买款项。购买款项中,变压器等属于开发楼盘全体业主共有共享的财产或服务部分,不是对业主针对性的商品或服务内容,都属于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内容,都应该在商品房的预算、决算中体现。与购买者见面的价格,包括公共建设项目。此外的,属于开发商代办的服务内容,比如办证、水电开户等费用,属于针对性的委托代办项目,一般属于业主自己支付(合同另有约定、或开发商默认负担除外)。

        三、综上所述,简单的说,应该由开发商负担变压器的安装费用。变压器的维护,按照合同约定(没有约定的,按照规定的、如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要求的强制性最低标准期限),由开发商提供售后服务。售后服务期满,维护责任是业主承担。一般的,属于公共部分的维护,由受聘物业服务企业,统一承担维护责任,费用在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中体现。[/size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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